学院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动员会议
11月30日,学院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动员会议。首先,副院长李庆山宣读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
党委副书记、枣庄职业学院院长王洪龄同志作了讲话,他说:《<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明天就要实施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是对《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补充、细化,使职责更加明确,有利于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利于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法治化,形成有法可依、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科学规范的学校安全管理局面,避免或减少学生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扛牢学院各级安全职责,压实我院各级安全责任而制定的。
学校安全工作是干好其他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系(院)、部门、校区务必高度重视。依照这个细则和办法,坚持认真做好学院层面的每月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认真做好系(院)、部门层面的每周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认真做好班组个人层面的每天一次自身和身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全院上下人人重视、天天讲安全、每天查安全,切实维护好安全,成为真正的平安校园。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系(院)、部门党政负责人及其他方面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