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监控管理,保障师生隐私和监控视频、图像信息安全。现对社会单位、校内部门、师生员工因公因私查看监控视频申请程序和查看要求规定如下:
一、社会单位、校内部门、师生员工因公因私查看监控视频,应持有介绍信或提交《校内部门、师生员工查看监控视频申请表》。
二、公安机关人员因办案、取证,需要查看、调取和复制监控视频的,应持有介绍信,经学院安保处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由监控室工作人员进行查看,将结果反馈给查看者。涉及校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时应逐级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
三、校内部门、师生员工因公因私需要查看监控视频应提交《校内部门、师生员工查看监控视频申请表》。申请表由部门相关负责人、教职工、学生提出申请,教职工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学生由责任辅导员审核,并加盖所在系(院)、部门公章,报学院安保处同意。
四、学生或教职员工个人遇有突发性案(事)件来不及审批的,可电话征求责任辅导员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并经安保处值班干部同意后,由本人填写承诺书承诺补办审核手续,可先行登记查看,手续后补。
五、申请人查看监控视频时原则上不能超过2人,查看监控回放由监控室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人不得擅自插手影响监控室正常工作秩序。任何人不得对监控视频图像进行拍照、摄录、复制。确因特殊情况需录制、拷贝、拍照的,须报经安保处批准。
六、监控室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监控查看登记手续,及时完成监控查看情况反馈记录,必备以后查阅。
七、监控室工作人员对监控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监控存储内容,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外泄,违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安保处负责解释。
枣庄职业学院安保处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