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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的通知
2024-09-02 15:03  

为加强学院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师生出行安全,现对校内机动车提出以下要求,请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1、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车位,并按照车位停放方位指示要求停放;

2、机动车在校内行驶要严格按照校内限速要求,特别是在校内学生上下学高峰节点,保证车速不高于5km/h;

3、在实训楼A座和B座西头设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严禁私拉电线为新能源机动车充电。

学院安保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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