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外来从业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的有效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各单位聘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人员范围
各系(院)、部门聘用的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含外聘教师)、合作单位员工(如乐道教育、专升本机构等)和外来从业人员(餐厅、超市、物业、保安、绿化、进校施工等),长期举办的培训班、进修班学员(如:开放大学等)人员 。
二、采集人员材料
1.各系(院)、部门聘用的所有外来人员和临时用工务必进行信息登记,按照要求填写《枣庄职业学院外来进校从业人员登记表》。
2.各系(院)、部门聘用的外来人员和临时用工需在所属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各系(院)、部门聘用的外来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
三、采集工作要求
1.外来人员和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谁用工,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必须做到使用、管理、教育、服务相结合。
2.用工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对所属的外来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外来人员法律安全意识,定期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及时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安全问题发生。
3.请各用工单位于9月27日前完成信息登记,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学院安保处(医学楼121室),登记表电子版发王镇北内网邮箱。 联系电话:18863203925(移动内网60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