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为增强消防队伍力量,强化消防教育培训,提升应急灭火防范处置能力,现按照《山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量
各系(院)、部门应按教职工人数的10%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义务消防员,每个系(院)、部门至少确定一名义务消防员,并填写、报送《枣庄职业学院义务消防员登记表》(附后)。
二、人员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年龄不高于50周岁);
(三)安全素养较高、具有奉献精神。
三、报送要求
各系(院)、部门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枣庄职业学院义务消防员登记表》,纸质版须盖所属系(院)、部门公章,于2025年3月21日下班前提交至安保处(医学楼12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安保处苗珺老师内网邮箱。
安保处
2025.3.13